宁夏毛强清真饮食有限公司手抓美食楼作为“老毛”注册商标的所有人,为扩大经营规模,增强“老毛”商标的市场知名度,运用现代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发展“老毛手抓美食楼”的加盟商。具体要求如下: 一、对受许人的要求: 1、受许人或加盟店管理者暨法人必须是热爱民族餐饮和文化素质的回民; 2、受许人必须又一定的且独立的经营资金; 3、受许人必须是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带头人; 4、受许人必须有一定的餐饮管理经验; 5、受许人所需的回族管理人员、回族服务人员以及回族厨师必须在宁夏清真烹饪学校和总店经过培训、实习后方能上岗,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受许人所需的主要清真食品原料(如羊肉、配料、羊杂等0、餐巾纸、筷套、相框、牌匾等一些易耗品必须由甲方统一供给,原料成本及运输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二、相关费用(加盟费): 1、合同期为三年,每年交纳加盟费人民币5万元(限500平方,大于500平方按没增加100平方加收1万元计算); 2、如果受许人在约定地域范围内享有独家经营权,必须每年支付人名币80至100万元; 3、为确保受许人切实履行特许经营合同以及对特许人品牌(商标)的保护,特许人收取每店10万元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后退还受许人。 三、以上说明详细事项及具体要求见《特许合同》相关条款。 四、本说明不作为任何合同的解释和附件使用。 |